为了实现实验教学、实验室服务方面的全面质量管理,除了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学校、学院、中心还形成了多元化、综合性的实验教学考评办法,激励和监督教师搞好实验教学工作。考评分学生和教师两个对象,针对对象的具体考评方法有:
1.针对学生采用人才质量评估系统,主要考察学生的实验学习效果,通过学生实践能力、参加各种实践竞赛活动的成绩以及毕业设计的水平等多方面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2.针对教师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创新精神等,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考核:
1)专家评价系统。邀请教学指导委员会、校院教授委员会的专家在学院教学名师、青年教学新秀等竞赛专场对上述要素打分,评价教师的实验教学质量。
2)教学督导系统。校、院、系三级教学督导组专家随机听课,对上述要素打分,评价教师的现场实验教学质量。
3)同行评价系统。学院、各系教师,作为同行随机听课,对上述要素打分,评价教师的现场实验教学质量。
4)学生评价系统。参加实验的学生,在网上对上述要素打分,评价教师的实验教学质量。另外还包括传统的召开学生座谈会、优秀大学毕业生座谈会等来实现评价。
5)业务考核系统。每年对实验中心教师、技术人员和实验员进行一次业务考核,促进实验教辅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
考评的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年终考核和晋升的主要依据。
相关的制度有:《四川师范大学关于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工学院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工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工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工学院实验教材选用和评估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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