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作用,促进中心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服务全校师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中心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 学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 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 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五条 中心新闻、通知公告等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一次,内容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六条 资源与下载等栏目根据需要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应紧跟实验教学前沿。
第七条 中心简介、实验教学等栏目根据需要每年更新一次,内容应纳入最新发展内容。
第八条 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中心主任审核、呈学院院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九条 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第十条 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经报审批准后发布。
第五章 网站管理
第十一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二条 网站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三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信管中心报告,由信管中心处理。
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在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有损学校、学院、中心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校院中心规定、影响校院中心形象的信息。
第十七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4~16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心办公室。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辑:agsyzx